幼兒園(ECC)
申請幼兒園小,中,大班的學生需在本學年度的9月30日之前分別年滿3,4, 5 周歲。學生將由幼兒園的老師或校長評估是否適合入學。
1年級
一年級的申請者必須在本學年度的9月30日之前分別年滿6 周歲。申請者必須通過沈陽遠見國際學校的入學考試以考核其是否達到符合申請年級的英語水平,之后要和老師進行面試,較終錄取由校長決定。 沈陽遠見國際學校幼兒園(ECC)的現有學生可以在得到幼兒園的推薦后一年級。
2 – 12年級
申請者必須通過沈陽遠見國際學校的入學考試以考核其是否達到符合申請年級的英語水平,之后要和老師進行面試,較終錄取由校長決定。
學習障礙
沈陽國際學校目前尚不能滿足有嚴重學習障礙的孩子的需求。如果家長知道孩子有某種學習障礙,需要通知學校。我們將會盡可能的滿足每每一位就讀沈陽國際學校的學生。
學生在沈監護人
我們認為家長從根本上對學生的教育負責,家長與學校的配合是學生很好地發揮其潛力的必要條件。因此,從學生的利益出發,學校就學生家長的居住情況要求如下:
- 至少有一名家長或者監護人必須長期在沈陽或附近區域居住。
- 監護人只有在得到學校允許的前提下,才能在特殊情況時暫代行使父母的相關職能。
非歧視政策
沈陽國際學校不因種族,血統或性別的緣故而在招生過程中或學校其他活動中實行任何形式的歧視。
按以下優先順序錄取學生:
- 沈陽國際學校員工的子女
- 孩子可以流利地說英文
- 有兄弟和姐妹已經入學的
- 孩子不可以流利地說英文
候補名單
如果學生已通過各項考試達到錄取要求,但招生名額已滿,該生將依據家長要求,被列在候補名單上。
- 錄取優先順序適用于此候補名單。
- 候補名單在學年末自動失效。
- 若在有空缺時已開學超過一個學期,候補名單中學生則需重新參加入學考試。若學生沒有通過入學考試,學校不予錄取,候補名額也將失效。
我們建議候補名單上等待入學的學生選擇其他的學校接受教育。